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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农村垃圾收运体系设施补短板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贵州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开阳县农村垃圾收运体系设施补短板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阳县农村垃圾收运体系设施补短板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开阳县农村垃圾收运体系设施补短板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一、采购人: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项目编号:GZZHZB-(2024-79号)

三、项目名称:开阳县农村垃圾收运体系设施补短板采购项目(二次)

(一)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96000.00元;

(二)采购内容:采购车厢可卸式垃圾清运车2辆,不锈钢垃圾收集箱(斗)62个。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四)交货地点:禾丰乡、南龙乡、金中镇、宅吉乡、龙水乡、硒城街道、云开街道、龙岗镇、米坪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五、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9月05日9:00时至 2024年09月14日17:00时;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价格: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份: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送邮件,并电话告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上午14:00时(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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