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殡仪馆一次性环保棺采购供应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广东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12日 | 招标编号: |
广东省 2024-01-11
招标人
兴宁市殡仪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1HY732
项目名称:兴宁市殡仪馆一次性环保棺采购供应资格项目
预算金额(元):5,100,000.00/三年
说明:本项目为代销,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一次性环保棺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
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2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