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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物流中心送货车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湖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招标编号:

最新报名: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物流中心送货车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 2024-09-19 

招标人

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物流中心送货车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BHY-2024ZB-0820

3.采购需求:送货车运输服务采购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章节。

4.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676.8375万元(225.6125万元/年),本项目采购清单设置单项最高限价,单项报价时可等于但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往返里程

(约公里) 数量 单位 单项最高限价(元)

1 中转

送货 物流中心-崇阳中转站 130 300 次 884

2 物流中心-赤壁中转站 110 900 次 860

3 物流中心-嘉鱼中转站 110 90 次 860

4 物流中心-通山中转站 90 840 次 790

5 物流中心-通城中转站 230 270 次 1290

6 物流中心-崇阳通城(拼车) 250 690 次 1350

7 终端 直送区终端送货 淡季30至210公里

旺季60至420公里 2160 车次/天 725

8 赤壁中转站终端送货 750 车次/天 725

9 崇阳中转站终端送货 735 车次/天 725

10 通城中转站终端送货 1470 车次/天 725

5.服务期限: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者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三)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注:(1)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时间,留存方式为网页打印日期角标或者电脑显示时间等;(2)开标当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现场核查,在信用查询时间段内投标人若存在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则否决其投标)。(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截止日前3年(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不存在行贿行为。(查询路径为: 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进行查询。)(注:(1)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时间,留存方式为网页打印日期角标或者电脑显示时间等;(2)开标当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现场核查,在信用查询时间段内投标人若存在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则否决其投标)。(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七)供应商(响应人)与采购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八)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被纳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烟草公司和采购人本级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被烟草行业其他单位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可能被拒绝。评审时以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九)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供应商(响应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十一)投标人须为合法运输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能提供车况良好、检验合格的运输车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0日起至2024年0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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