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火灾事故现场智能化痕迹数据采集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地区:辽宁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火灾事故现场智能化痕迹数据采集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火灾事故现场智能化痕迹数据采集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火灾事故现场智能化痕迹数据采集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Y-XFYJS-2024-005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火灾事故现场智能化痕迹数据采集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139.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9.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火灾事故现场智能化痕迹数据采集系统1套(包含:智能机器人1套、三维数据采集设备1套、全景影像采集设备1套、巡航定位设备1套、设备集成控制系统1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也可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回执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2、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本次采购的火灾事故现场智能化痕迹数据采集系统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95,000.00元(其中:智能机器人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20,000.00元,三维数据采集设备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0,000.00元,全景影像采集设备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00元,巡航定位设备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5,000.00元,设备集成控制系统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