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广东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4-09-29
招标人
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SZX-801202409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病人监护仪 台 5 35,000.00 175,000.00
2 气压手功能康复仪 台 2 39500.00 79,000.00
3 超声波治疗仪 台 1 34,500.00 34,500.00
4 呼吸训练器 台 2 49,500.00 99,000.00
5 电脑中频治疗仪 台 3 9,500.00 28,500.00
采购预算金额 416,000.00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30-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