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疆电外送”送端大型沙戈荒风光火储基地电源测风测光设备采购

地区:新疆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招标编号:

10月招标:“疆电外送”送端大型沙戈荒风光火储基地电源测风测光设备采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10-08 

招标人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疆电外送”送端大型沙戈荒风光火储基地电源测风测光设备采购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项目为“疆电外送”送端大型沙戈荒风光火储基地电源测风测光设备采购.

服务范围:

采购12套地基式激光雷达测风设备、1座测光塔设备及其相关服务.须为本项目提供完整功能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包含二次搬运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建筑、安装,调试(试运)、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移交、性能质量保证、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质保期2年内测风设施、测光设施的运行监控、维护、维修,测风数据的收集及管理,协助将激光测风雷达、测光塔信息录入招标人指定的系统并保持正常接收数据,每月按时编写由招标人指定要求的测风数据、测光数据分析报表,至少保证质保期2年完整数据)等内容(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完成激光雷达设备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25日内完成测光塔塔架及观测设备安装、调试、投运工作.并通过相关单位、部门及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审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当按照中国气象局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新疆气象局备案.

2、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至少具有三项新能源激光雷达测风供货业绩(累计供货数量不少于10台套).业绩应为投标人自有的,非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机构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关键信息及②合同相应的报告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

4、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因专业服务工作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4年10月8日10时30分到2024年10月15日18 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款电汇,仅支持公对公支付,不接受个人代付,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WZ/2024036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il形式发送至邮箱,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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