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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光中心学校校外企业配餐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云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招标编号:


最新招标: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光中心学校校外企业配餐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4-10-14

招标人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光中心学校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光中心学校校外企业配餐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光中心学校,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供餐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光中心学校(两个校区:1.云光中心学校:910人:学生860人,教师50人,其中:汉餐850人,清真餐60人。2.白鱼校点及附设幼儿园:179人:小学学生142人,幼儿园学生23人,教师14人,其中:汉餐179人,清真餐0人。合计总人数1089人:学生1025人,教师64人,其中:汉餐1029人,清真餐60人。)学生一年在校约180个工作日,一年合计金额约为2173680元/年。三年合计金额约6521040元。

2.2服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光中心学校本部及白鱼校点。

2.3招标范围:为保障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光中心学校师生的饮食健康和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及食品卫生安全,进一步做好教学期间中餐校外企业配餐管理工作,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检联发〔2019〕3号)与〈关于优化调整《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现拟采购1家具备条件的配送餐服务单位为学校师生供应中餐。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投标人在配送期间,应接受招标人组建的考核小组进行相关考核,考核不通过,或存在问题的未及时按要求整改,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5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云南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确保营养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2.6餐费标准:幼儿园:10元/餐/人。小学:汉餐:11元/餐/人;回餐:13元/餐/人。

2.7中餐标准:小学两荤两素,一米饭一汤,汉餐每周提供至少1次牛肉,两次辅食。幼儿园两荤两素一汤一米饭,每天提供一辅食,每周末再增加一个辅食。蒸水蛋、番茄炒鸡蛋算素菜;辅食指水果、酸奶、糕点等;每周配送不低于三次肉汤或骨头汤。

2.8配送方式:按中餐供餐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包装、运输,要求热链配送。

2.9配送时间:中餐每日上午11点30分以前送达。

2.10服务次数:教育教学工作期间,每天一餐。

2.11服务管理要求:学生中餐就餐到下午上学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由供餐企业负责。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检联发(2019)3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检联发〔2024〕3号),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具有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资格;

(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从业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明;

(3)本项目以汉族餐为主,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清真餐的供餐服务并确保清真食品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分餐、配送等环节符合清真餐的原料、加工工艺等要求,符合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相关要求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能同时提供清真餐供餐服务的,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供应清真餐饮部分进行分包,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须提供上述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获得集体用餐配送许可及从业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明,且不得再次分包(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3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应提供 2023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若有幸中标①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社会信誉良好,且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餐费减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获取文件缴纳费用方式为:现金缴纳。

4.3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格式为*PDF)发送至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为2024年11月09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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