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顺烟草物流中心新能源送货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SW0201021620240037)
地区:辽宁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2024年抚顺烟草物流中心新能源送货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委托对2024年抚顺烟草物流中心新能源送货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SW0201021620240037)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抚顺烟草物流中心新能源送货车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8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采购2辆新能源送货车。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供货。
1.4交货地点:抚顺市沈抚示范区沈东七路与中兴东二街交叉路口往北约130米。
1.5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1.6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5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取。现场获取须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邮件方式获取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5.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5500.00元。
6.投标文件的开启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