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吉阳工业外网及换热站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地区:吉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招标编号:

关于2024: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吉阳工业外网及换热站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吉林省 2024-10-18 

招标人

长春城投物资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ZWHY2024-1015

1.2项目名称: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吉阳工业外网及换热站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地点:按甲方要求

1.5招标范围: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吉阳工业外网及换热站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1.6供货期限:按甲方要求  

1.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两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5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代理机构邮件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发送下列证件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与招标代理取得联系,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3.2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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