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4年仓储部AGV添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天津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招标编号: |
项目报名中: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4年仓储部AGV添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 2024-10-25
招标人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仓储部AGV添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JYC-2024-042
预计采购金额:279万元(含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279万元(含税)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设备应在4个月(自然日)具备到货、实施条件,具体到货、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要求的时间为准,改造施工周期20天,影响二层正常生产货物出入库不超过7天。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相关施工条件来调整进场调试时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给予配合。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拟中标人数量
1 2024年仓储部AGV添置采购 1. 天津烟厂新增加3台叉式AGV车(锂电池),新增加的叉式AGV车可以无缝融入天津烟厂成品库二楼现有生产系统中(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融入其它楼层中)。
2.新增3套锂电池充电装置(与增加的叉式AGV车锂电池匹配),取消现有充电位。新的充电位于二楼房间内(需满足甲方指定地点要求)。同时,在此3个充电位基础上,充电间内预留一个充电位的位置。
3.充电位改造相关配套改造,包含不限于自动门对接;与充电位改造相关的货位改变,运行通道改变,导航系统、通讯系统、AGV调度系统、物流软件管理调度等改造。 1家
注: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6时(北京时间)。
方式:自行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RMB50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1.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5.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或指定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2.定于2024年11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