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2025-2026盐城区域物流中心物流配送物资(PE热缩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江苏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2025-2026盐城区域物流中心物流配送物资(PE热缩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 2024-10-29 

招标人

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

2025-2026盐城区域物流中心物流配送物资(PE热缩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盐城区域物流中心物流配送物资(PE热缩膜)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2025-2026盐城区域物流中心物流配送物资(PE热缩膜)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采购2025-2026年盐城区域物流中心PE热缩膜的定点供应商,包含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淮安市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连云港市公司(以下简称“三地市公司”)物流中心卷烟PE热缩膜的供货。三地市公司预计需求热缩膜440吨(净重)(其中盐城市公司约200.4吨,淮安市公司约124.1吨,连云港市公司约115.5吨),预计金额约594万元(含税费)。

2.3 招标内容:受盐城、淮安、连云港三地市公司委托,由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25-2026年盐城区域物流中心(盐城、淮安、连云港三地市公司物流中心)PE热缩膜采购定点供应商,最终盐城、淮安、连云港三地市公司根据招标结果分别与定点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因招标人PE热缩膜需求量受行业政策调整或设备更新改造或卷烟销量变化等因素影响,招标人采购PE热缩膜数量具有不确定性,招标人对总量不作承诺,以实际需求采购数量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控制价:单价最高限价为1.35万元/吨(含税费、净重)。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5采购期限:暂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采购期限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6交货时间:分批供货,招标人每次发出采购需求清单通知后,中标人须在5日内将该批次货物交付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7交货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47号(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2.8质量标准:卫生性能达到《GB4806.7-2016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生产标准执行《GB/T13519-2016包装用聚乙烯热收缩薄膜》,且满足招标人规格、参数要求的全新料生产的合格产品。

特别声明:在采购期限内,如招标人遇行业政策调整或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导致运作模式改变而引发采购总量发生变化时执行新的行业政策或新的运作模式,招标人有权终止执行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能独立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合格产品的企业,并提供国家认可的热收缩膜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②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③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④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⑤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知晓且理解以上告知内容。

3.6招标人拒绝接受被招标人列入“负面清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投标人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并在国家、江苏省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壹万捌仟元整(¥:118000.00元)。

5.2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5.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在分别与盐城、淮安、连云港三地市公司签订合同前,须按合同金额比例分别将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转至盐城、淮安、连云港地市公司指定账户,合同采购期满并通过验收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5日。

6.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接受时间:2024年11月21日15:00时前;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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