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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2024年度消防物资集中采购(二次)

地区:福建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7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2024年度消防物资集中采购(二次)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目录通知》的要求,对福建省高速公路2024年度消防物资实施集中采购,本项目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物资需求单位为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2024年度消防物资集中采购(二次)

2、招标编号:GSZ-2024-060-1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2024年度消防物资集中采购(二次),招标规模约500万元,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执行,中标单位须按招标结果(各类物资单价)与本项目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项目采购规模仅为预估数,具体采购数量以项目物资需求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 招标内容 具体主要内容及要求 结果执行期限

1 福建省高速公路2024年度消防物资集中采购 灭火器、灭火器箱、消火栓、水带等,物资单价最高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一年

(招标结果执行期限以中标通知书所载时间为准)

4.2 供货期限:招标结果执行有效期为一年。每批次货物应在需求单位下达供应通知后10日内完成交付。

4.3 交付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高速服务区、收费所站、养护站。

4.4 交付要求:由供应单位负责运输至需求单位指定区域并完成卸货,经需求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

4.5 本项目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根据需求单位实际需要供应,结算也按批次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结算,产品经随机抽检合格后方付款。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车、卸车费、税费、风险费、招标代理费、第三方检测费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求单位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所投“灭火器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或授权参与本项目的唯一的授权代理方。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物资供应业绩。

(4)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人民伍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下午17:00:00,以招标人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060-1),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人电子信箱,招标人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招标人在报名截止后将本项目报名费收款收据邮寄给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人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人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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