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长治市潞城区金威购物广场收银一体机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山西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长治市潞城区金威购物广场收银一体机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 2024-11-15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委托,对长治市潞城区金威购物广场收银一体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金威购物广场收银一体机项目;
2.2、项目编号:HCZB-2024-ZB1884;
2.3、项目概况: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拟为长治市潞城区金威购物广场提供收银机具及配套设备,包含数据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收银设备及周边配套等设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2.4、供货周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全部到货,且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2.5、质 保 期:五年免费保修服务,设备免费保修期从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提供自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合同案例一份,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关键页复印件,复印件须能体现相关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及签订时间。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需提供承诺:
3.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3.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8、投标人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3.9、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3.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1、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1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1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3.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4.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人购买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