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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地区:广东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编号:


关于→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广东省 2024-11-25

招标人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FL2402Q20N24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785,600.00元。

2.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采购政策)

采购包1(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床边B超)):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4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1-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床边B超 2(台)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如为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采购包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外科手术器械、台式离心机、体外隔肌起搏器、鼻内窥镜)):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325,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2-1 手术器械 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1(批) 详见第二章

2-2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台式离心机 5(台) 详见第二章

2-2.1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台式低速离心机 1(台) 详见第二章

2-2.2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台式低速离心机 3(台) 详见第二章

2-2.3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台式高速离心机 1(台) 详见第二章

2-3 介/植入诊断和治疗用器械 体外隔肌起搏器 1(台) 详见第二章

2-4 医用内窥镜 鼻内窥镜 8(支)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如为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函(承诺声明函内容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已对接“ 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函(承诺声明函内容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床边B超)):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外科手术器械、台式离心机、体外隔肌起搏器、鼻内窥镜)):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床边B超)):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从事经营医疗器械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采购包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神经外科手术器械、台式离心机、体外隔肌起搏器、鼻内窥镜)):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从事经营医疗器械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获取文件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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