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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固体废物(废保温材料)处置招标公告

地区:辽宁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固体废物(废保温材料)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人

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

招标编号:JZKY-FW-GKZB2024-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固体废物(废保温材料)处置 已由招标人 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固体废物(废保温材料)约800吨,需要进行处置,本项目仅就固体废物(废保温材料)处置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固体废物(废保温材料)处置。

2.3服务内容:负责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的装袋、装车、运输、押运、处置。

2.4付款条件:无预付款,固体废物处置完成后,费用一次性结清。

2.5计价方式:固定单价,按照吨计价(含税)。

2.6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公司至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场所。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固体废物(废保温材料)处置。 

2.9投标限价:固体废物(废保温材料)处置投标最高限价为1038元/吨(含税),包含包装物(吨袋)、装车、场地清理费用,超过该限价视为废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以上人民币(含50万元)。

3.3财务要求:投标方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应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固体废物(废保温材料)处置或利用的资质,固体废物处置场所需经过环境评价验收,符合环保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废旧保温材料回收、利用或处置)、开户许可证等。

3.6业绩要求:2年内具有50万元及以上固体废物(废保温材料)处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证)。

3.7信誉要求:近 2 年没有影响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诉讼或违章记录或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拟配备车辆为自有车辆或与第三方签订运输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3月11日至 2024年3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凭证(附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所用资料)和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招标文件工本费。

4.3不提供邮购方式购买纸版招标文件,提供电子邮件方式。

4.4招标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满足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也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发送以下三种资料扫描件到指定邮箱 。①公告附件中《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②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及开具增值税发票所用资料(加盖公章);③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3 月25日 14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送达。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伍仟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 开标

开标时间: 2024年 3 月 25日 14 时 00 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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