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EPC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地区:辽宁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 招标编号: |
关于→辽宁省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EPC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EPC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律接受纸质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同开标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EPC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2.项目编号:JYZB2024-12-01【HW】
3.最高限价:403.8400万元(固定单价合同)
4.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
1 C30P10F200 m3 3300 395.00
2 C30 F200 m3 360 365.00
3 C30 m3 4300 320.00
4 C25 m3 2200 310.00
5 C20 m3 1100 305.00
6 C15 m3 700 300.00
5.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县域辖区内由采购人指定的货物交付地点;
6.供货期(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后365天内完成,供货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陆续供货。
7.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类别;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者销售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3投标人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2.4投标人应具有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5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⑤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将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合格:(1)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7条信誉要求中的网站截图。
3.售价:1000元/投标人,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