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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污水厂精确加药、智能曝气仪表采购招标公告

地区:河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污水厂精确加药、智能曝气仪表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省 2024-03-11 

招标人

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污水厂精确加药、智能曝气仪表采购招标人为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污水厂精确加药、智能曝气仪表采购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ZQL-2024-004

2.2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污水厂精确加药、智能曝气仪表采购

2.3招标范围: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污水厂精确加药、智能曝气仪表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将设备运至指定位置。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3.3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3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时间截点:(投标文件无需附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 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须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时可不提供)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资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4.2 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6日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1542744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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