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2025年寄库押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河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招标编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2025年寄库押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 2024-12-16
1、招标条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2025年寄库押运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2025年寄库押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2025年寄库押运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沧州分行2025年寄库押运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人需求。
2.3 质量标准:合格
2.4 服务期限:满足甲方要求。
2.5 最高限价:9392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本项目预算金额;
3.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在经营活动中,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未被列入本行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承诺或声明。
3.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供应商提供网站的打印页或截图。
3.9供应商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租赁房屋的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10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直接参保人数不少于10人,且参保期限至少一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3.11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或声明。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3.13供应商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中国光大银行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
3.14 潜在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3.15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账户的流水不存在与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有串标嫌疑的资金往来,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日 9:00~12:00,
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携带: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种行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6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建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