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仙游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福建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招标编号: |
福建省仙游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 2024-12-26
项目概况
福建省仙游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YSCS20241021-2
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6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福建省仙游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1+1年 606000元/年 6000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需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须具有餐饮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2、邮箱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报名人全称、联系人、手机、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建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