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送温暖”慰问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招标编号: |
2025年春节“送温暖”慰问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4-12-26
一、磋商条件
受商丘市总工会的委托,就2025年春节“送温暖”慰问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2025年春节“送温暖”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SQYH【2024】011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5采购控制价:280000.00元
2.6采购范围及内容:面粉、大米、大豆食用油、纯牛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8质保期:供货之日起不得低于产品规定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9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备货,并随即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进行货物配送
2.10配送方式:自提,市区内自提点2处或以上
2.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磋商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3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及磋商时间:
5.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1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建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