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18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4年 4 月 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D-20240204
2.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00000.00 2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一套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设备。本次采购包含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自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19日 至2024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
注:1.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若为电子版证书,则出示电子版查验),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
1.时间:2024年4月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