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内皮显微镜、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海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16日 | 招标编号: |
海南省 2024-01-15
招标人
临高县人民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L–2024-003
2、项目名称:角膜内皮显微镜、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预算:¥4800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6、采购范围:
产品名称 |
配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角膜内皮显微镜 |
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
1 |
台 |
|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
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
1 |
台 |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8、付款方式: 双方协商
9、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质保期:1年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 特定资格要求:2.1、如供应商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设备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设备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设备的须具有医疗设备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设备产品的须具有医疗设备注册证、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属于一类医疗设备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3、(进口产品)如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商出具的有效逐级授权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董天(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