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泸溪玻璃椒生产加工车间提质改造采购项目
地区:湖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泸溪玻璃椒生产加工车间提质改造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泸溪玻璃椒生产加工车间提质改造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ZZLH2024-XXZLX-01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元 人民币)
1 风选机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 台 500000.00(其中自筹资金10万元,奖补资金40万元,此预算金额中已包含本次采购代理费用)
2 清洗机 同上 1 台
3 沥水台 同上 1 台
4 双口圆振动筛 同上 1 台
5 大输送机 同上 2 台
6 成品输送机 同上 2 台
7 等料称重台 同上 1 台
8 搅拌机 同上 1 台
9 剁椒机 同上 5 台
10 回料输送机 同上 1 台
11 设备安装后车间正常运转所需的车间设施配套改造及装饰恢复 同上 1 项
12 设备安装后车间正常运转所需的电路配套改造及试运行 同上 1 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1.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1.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 本采购项目为:整包。
3.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4.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拟参加的单位项目授权人于2024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2日,上午 09 时至12 时(节假日除外),下午 14 时至17时持本询价邀请通知书购买询价文件。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08:30 -09:00时(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询价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