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更换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内蒙古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17日 | 招标编号: |
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更换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2024-01-17
招标人
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
受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更换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更换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NMCX-J202300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更换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39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5)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查新投保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自动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网络截图附于响应文件中。)
(6)委托人前来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报名申请表一份。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逐页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3、保证金交纳形式:无保证金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