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南阳湖街段快速路移动管线排迁-材料采购项目
地区:辽宁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17日 | 招标编号: |
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南阳湖街段快速路移动管线排迁-材料采购项目
辽宁省 2024-01-17
招标人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南阳湖街段快速路移动管线排迁-材料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含税金额:275万元。
不含税金额:252.29万元。
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2、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相关范围。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产品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5、应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6、供应商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全部要求,并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17日17时00分到2024年1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将1.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公司报名信息(报名信息要求:“XX公司(应答公司)+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后果自负),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在文件获取截止前发送至代理邮箱
注:以上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南阳湖街段快速路移动管线排迁-材料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
7、项目预算: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限价275万元,税率13%;详见比选文件,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8、主要技术参数:详细见技术规范书。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