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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餐饮保障团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内蒙古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餐饮保障团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2024-04-08 

招标人

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餐饮保障团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ZDPA-CG-2024-0004

三、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

四、采购人: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的相关服务。

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小写460000.00元)。

六、服务期或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

七、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风险承受能力。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五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不同企业同一法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响应供应商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搜索结果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方式为:展开“高级检索”一栏,在“案由”中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罪”,“案件类型”选择“刑事案件”,搜索内容中输入响应供应商全称、被查询人员姓名(不允许多个被查询人员姓名叠加搜索)进行查询。

4、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厨师等级证、健康证。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报名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24年04月09日至 2024年04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 11:30 时,下午 2:30—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报名材料,经报名合格后,填写《报名响应供应商登记表》,并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报名表。

注: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2 份(供应商报名表1份无需装订),供应商报名表填写信息及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十、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磋商保证金:

缴纳磋商保证金必须为通过上述报名的响应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供应商必须将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4小时缴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响应或无效响应。如因响应供应商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餐饮保障团队采购项目

标段(包)号:/

金额(元):9200.00

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响应供应商、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响应文件递交方法

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方式的,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携带至采购公告中指定的开标地点。响应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迟到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视为无效响应。开标现场确认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竞争性谈判、磋商和单一来源方式的,响应供应商应携带纸质最终报价单,开标时无需递交。评审开始后,根据谈判、磋商、洽谈小组要求递交。

(二)其他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87号)第八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对投标人投标咨询,集中采购机构均不予答复。

十三、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15点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1542744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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