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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龙岩高速服务区物业服务及自营项目劳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1-05 18:17:05

2024年度龙岩高速服务区物业服务及自营项目劳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省 2024-11-05 

招标人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1、项目名称:龙岩高速服务区物业服务及自营项目劳务服务采购

2、招标编号:GSZ-2024-355  

3、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区的物业化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切实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招标人拟通过劳务服务外包方式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及劳务服务。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设 2 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包号 招标范围 采购预算(元)

一 土楼、稔田、坎市、梁野山、十方、下洋、新泉、湖洋、大溪、芷溪、古城、涂坊、古田、适中、长汀、冠豸山、七峰山、和平、和睦物业服务及驿佳购便利店劳务服务。项目暂需劳务劳务人员126人,其中:综合岗84人,驿佳购营业员38人,厨师4人。 488.08万元/年

二 古田、适中、长汀、冠豸山、七峰山、和平、和睦、十方、坎市物业及自营业态劳务服务。项目暂需劳务人员96名,其中:秩序维护员37人,保洁员42人,自营餐饮营业员17人。 356.48万元/年

注:投标人须对所有合同包进行投标但仅可中一个合同包。投标人针对上述两个合同包仅可填报同一报价费率。授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4.2劳务服务费包标人实际用工数量、金额据实计付。含项目投入人员工资、临时用工劳务费、服务管理费,其中服务管理费计取仅针对劳务人员应发工资及临时用工劳务费部分,结算时以招标人实际用工为准。

4.2.1本项目劳务服务费的组成

    本项目招标人支付的劳务服务费总额=(劳务服务人员应发工资×人员数量)++临时用工劳务费+服务管理费

其中:本项目服务管理费支付以本项目使用的劳务服务人员的应发工资及临时用工劳务费合计数作为计取基数。服务管理费包含项目税费、保险费(不低于150万的意外险、不低于150万的雇主责任险、不低于150万的作业区域公众责任险)、医社保、过节福利、工龄工资及中标单位的合理利润等费用。即:服务管理费=(劳务服务人员应发工资总额+临时用工劳务费)×服务管理费费率,服务管理费计取费率最高限价为13.5%,该计取费率作为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各劳务服务人员应发工资标准(不含税):秩序维护员按2700元/人/月、保洁2000元/月/人、综合岗按2241元/月/人、厨师按2500元/月/人、自营驿佳购营业员按2600元/月/人和自营餐饮营业员按3300元/月/人。该应发工资标准仅作为招标人向中标方支付服务费依据及服务管理费的取费依据,中标单位不得以其实际支付的应发工资标准高于本项目应发工资标准而要求招标人增加劳务服务费(含服务管理费)。

    临时劳务用工服务费支付标准为150元/天·人(不含税),该费用包含临时增派期间工资、保险保障、服务管理费等所有费用,该部分服务费按实支付。因临时性、突发性或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期间等原因招标人需临时增派临聘人员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每对服务区(停车区)投入本项目相应岗位当做临聘人员。

    注:本款所列相关费用不作为投标单位支付相关人员工资及缴纳相关费用的限制,上述费用仅作为招标人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的依据。

4.3各合同包最高投标限价:服务管理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3.5%,服务管理费费率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管理费费率固定不变。

4.4各合同包服务期限:两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若中标人履约情况经招标人考核合格,招标人有权续签一年合同。

4.5服务地点:合同包一服务地点:土楼、稔田、坎市、梁野山、十方、下洋、新泉、湖洋、大溪、芷溪、古城、涂坊、古田、适中、长汀、冠豸山、七峰山、和平、和睦服务区。 合同包二服务地点:古田、适中、长汀、冠豸山、七峰山、和平、和睦、十方、坎市。

    4.6 其他:中标单位应按招标人支付的项目整体服务费额度开具6%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27日下午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 月 5日至2024年11 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355)和合同包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8.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4年11月 28 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达,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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