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关于→望都县国家粮食储备库采购吸粮机项目

地区:河北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招标编号:

关于→望都县国家粮食储备库采购吸粮机项目 

望都县国家粮食储备库采购吸粮机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望都县国家粮食储备库采购吸粮机项目

2.采购人:望都县国家粮食储备库

3.采购范围:望都县国家粮食储备库采购吸粮机一台。

5.最高限价:45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并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其他说明: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书或者授权书需备注联系方式)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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