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与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服务 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地区:内蒙古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 招标编号: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与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服务 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高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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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DCZBFW-2024(157)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与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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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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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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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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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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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概况 | ||||||||
序号 |
标段 (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内容 |
标段 (包)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平米) |
建设地点 |
工期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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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CZBFW-2024(157) |
服务 标段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与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
测量;其它 |
(1)基坑边坡监测:1.2元/平米(平米指建筑面积); (2)建筑物沉降观测:1.2元/平米(平米指建筑面积) |
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合同签订之日起随施工进度执行直至出具主管部门认可的成果报告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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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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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副高)职称 。(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 2、必须在所投标的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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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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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正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②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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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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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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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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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须具备2名岩土工程或测绘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以职称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2、必须在所投标的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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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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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至2024年12月19日 (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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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元)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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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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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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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但不限于: (1)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1)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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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本项目兼投兼中,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为同一套人员。 4、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