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普陀区人民医院无线物联网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上海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12月公告:普陀区人民医院无线物联网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 2024-1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普陀区人民医院无线物联网平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人民医院无线物联网平台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无线物联网平台。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3、交付地点:普陀区江宁路1291号

4、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5、采购预算金额:25.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期限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资料比对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6日11:00:00

五、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响应文件一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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