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一、二、三期园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招标编号: |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一、二、三期园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R-2024-1213
项目概况: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一、二、三期园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01月0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R-2024-1213;
2.项目名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一、二、三期园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3.预算金额:130.9899万元;
4.最高限价:130.9899万元;
5.采购需求: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一、二、三期园区消防设施维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招标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可查询;
3.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其他人员要求:
1)园区消防控制室(3处):消防监控人员24小时值守,服务标准为 每处8小时一个班,每班配2人,每处共6人,3处总计需配18人。
2)园区巡视、维保、维修工作:12小时一个班,每班配1人,共计6人。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完税证明。
6.供应商近三年(2021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
7.其他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份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备案截图;
注: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后须同时拨打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填写登记信息后,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项目登记成功;
3.3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01月0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