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 招标编号: |
项目概况
松原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物业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5年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LHYJ-2024-060
项目名称:松原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78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78000元
采购需求:松原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在2023年之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凡有意参与者,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报名: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3)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截图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2025年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