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宁德市三沙渔港水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福建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招标编号:

宁德市三沙渔港水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德市三沙渔港水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德市三沙渔港水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卓顺芯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卓顺芯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德市三沙渔港水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包括园区场地平整、园区道路、1号冷链中央仓、2号冷链中央仓、冷链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开闭所、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889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34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543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场地平整、园区道路、基坑、建筑、结构、钢结构雨棚、给排水、强弱电、室外景观道路绿化、围墙、室外雨污水、室外给水及消防等、制冷设备制冰系统基础与预埋件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4218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和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市政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处罚(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自然人查询须填写姓名及身份号】;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主要负责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下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前电话联系并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资质证书;(4)报名表。

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8日 10:00;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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