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大龙街茶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垃圾清运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地区:广东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招标编号:

大龙街茶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垃圾清运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大龙街茶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垃圾清运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受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对大龙街茶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垃圾清运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五个工作日。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HJX-CG-2024112301

2、采购项目名称:大龙街茶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垃圾清运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期限: 5 年,自 2025年 4 月 1 日起至 2030年 3 月 31 日

二、 采购预算:19200000.00元(320000.00元/月)

三、 项目工作内容及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保质提供本采购范围的服务。

2、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 有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原件核查)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1月8日14:00-14:30(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月8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4年 1月8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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