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兴业银行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银企直联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地区:上海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招标编号:

兴业银行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银企直联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兴业银行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银企直联项目的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春秋国旅资金管理系统软件产品一套。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实际合同签署为准)。

2.3 最高限价:人民币33万元。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3.2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保持财务稳定,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企业经营状态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行政处罚、无经营异常信息及黑名单信息;投标人须出具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信用报告,且报告中无不良记录。

4)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生产经营设施及相应的业绩,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力量和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能提供招标人所需产品、产品服务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以准入时间为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超过投标人营业总收入的70%。

7)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

8)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未在服务领域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9)如为成熟产品,投标人要拥有该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具有有效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如开发产品,须承诺客户化源码和文档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3.3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案例至少1例。

3.4 其他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1219日到20241223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登记,投标人需在报名期内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材料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将收到报名登记表、《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供应商准入资料》及缴费信息,所有手续完成后报名成功。

2)报名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3)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说明,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的企查查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系统的企业经营状态截图,并承诺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截图。

5)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税种)(如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提供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可提供最近一期的纳税证明,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6)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体现公司缴纳社保人数)。

7)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并承诺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截图)。

8)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的下载的信用报告(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

9)提供投标人固定生产或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10)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发票样张。

11)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以准入时间为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超过企业营业总收入的70%(须列明企业总营业收入及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收入)。

12)投标人须承诺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

13)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未在服务领域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14)如为成熟产品,投标人要拥有该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具有有效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如开发产品,须承诺客户化源码和文档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15)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合作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案例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及签章页)。

16)其他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若购标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不属于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完整提供。

3)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4)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邮件发送至购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8140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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