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文物管理处公共秩序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西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 招标编号: |
受采购人委托,就李宗仁文物管理处公共秩序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本次磋商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GL2024-C3-030-ZHLX
2.项目名称:李宗仁文物管理处公共秩序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 |
李宗仁文物管理处公共秩序维护 |
1 |
项 |
为采购人提李宗仁文物管理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承诺服务期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本项目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六、磋商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磋商小组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