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中试基地B区实验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东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招标编号:

中试基地B区实验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试基地B区实验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试基地B区实验楼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4 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K2024039

项目名称:中试基地B区实验楼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0,634.94元

最高限价(如有):1,647,384.1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建筑工程 中试基地B区实验楼改造工程 1(项) 详见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三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须在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并通过自检及监理验收(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时如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说明: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资质证书扫描件。

(3)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凭证。

2.款项来源:HK2024039采购文件费。

售价(元):0

3.采购代理机构可提供采购文件购买发票(电子发票),有需要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备注:

1)供应商如没有递交以上资料,将拒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12月31日 9 点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4 年12月31日 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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