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医院委托检验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地区:河北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招标编号: |
一、招标条件
受衡水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衡水市人民医院委托检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衡水市人民医院委托检验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38万元
最高限价:38万元
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检验服务机构为衡水市人民医院开展相关检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证诊疗科目包含“医学检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上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14:30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