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新区高级中学配套建设项目检测检验总承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东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招标编号: |
翁源县新区高级中学配套建设项目检测检验总承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翁源县新区高级中学配套建设项目检测检验总承包(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01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MDZJ-2024-1202-2
项目名称:翁源县新区高级中学配套建设项目检测检验总承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2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 采购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
1 翁源县新区高级中学配套建设项目检测检验总承包(二次) 1项 2120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0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建筑变形观测、交通安全设施检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如供应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6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须提供各方签定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向采购人提交。格式参考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已通过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①投标报名信息登录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
②《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组成联合体时提供);
③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
④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7.3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本文件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