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中心项目船舶运输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区:广东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 招标编号: |
空港中心项目船舶运输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东莞港湾区快线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空港中心项目船舶运输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项目名称:空港中心项目船舶运输服务
2、采购编号:GDJH(东招)2024-0123
3、采购预算金额:2640000.00元。
4、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空港中心项目船舶运输服务 1项 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5.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6、购买谈判文件(报名)时间:2024年 12 月 24 日至2024年 12 月 27 日(仅限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7、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
8、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①供应商需凭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9、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 12 月 30 日 14 : 30 - 15 : 00 (北京时间)。
10、文件开启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 12 月 30 日 15 : 00 (北京时间)。
注意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获取谈判文件及登记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