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运河两岸(三商桥-长江路桥)部分亮化设施维修谈判采购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 招标编号: |
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运河两岸(三商桥-长江路桥)部分亮化设施维修谈判采购公告
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运河两岸(三商桥-长江路桥)部分亮化设施维修谈判采购公告
受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的委托,就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运河两岸(三商桥-长江路桥)部分亮化设施维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241253GC0371-0177
2、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运河两岸(三商桥-长江路桥)部分亮化设施维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80674.81元
最高限价:380674.81元
5、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工期: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9、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设备租赁合同或设备发票或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入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2谈判文件售价及出售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线上发售,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将如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投资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扫描件发送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告知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2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