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维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奥体中心东侧8号地块屋顶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地区:山东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 招标编号: |
山东中维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奥体中心东侧8号地块屋顶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中维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奥体中心东侧8号地块屋顶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山东中维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奥体中心东侧8号地块屋顶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维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山东中维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奥体中心东侧8号地块屋顶维修改造项目(二次),维修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女儿墙、铝塑板维修工程、电缆桥架及冷媒管保护、室内天棚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最高限价:人民币189.1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工期:计划工期75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4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如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天眼查等相关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8其他: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可采用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两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
a: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c:企业资质证书;
d: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1.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
a: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文件经彩色扫描后的pdf文件;
b:投标人信息表(要求可编辑,包含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4.1.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逾期购买招标文件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受理其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3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审核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4.5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5日14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