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消保智能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地区:吉林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 招标编号: |
吉林银行消保智能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吉林银行消保智能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JLTC2024-07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消保智能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消保智能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2.2采购内容:消保智能管控平台建设(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服务需求);
2.3采购预算:155.76万元;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
该项目建设要求系统集成实施开发周期如下:(T为入场日期)
T+55天完成系统搭建、开发、自测、联调测试及本阶段文档交付物编写;
T+85天完成性能测试、SIT测试、UAT测试及本阶段文档交付物编写;
T+90天投产上线运行及本阶段文档交付物编写。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为原厂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银保监会公布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保险行业、理财机构、贷款机构、信托机构、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等)消保类软件项目成功实施案例至少3个;
3.5、具有提供金融企业软件服务5年及以上经验;
3.6、投标人应当具有CMMI4或以上资质认证。
3.7、投标人应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应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为免税企业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则需在中标价基础上扣减对应行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款;
3.8、投标人除了具备当前主流技术研发能力,还应提供先进的技术解决方案,包括:OCR图片和文本智能识别、智能推荐技术的集成和应用能力,并支持按照国产化信创要求对项目进行实施。
3.9、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能将本项目的整体或部分进行转包;
3.13、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以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