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兴达2号客运码头配套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地区:广西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招标编号:

兴达2号客运码头配套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达2号客运码头配套建筑工程(项目编号:GXTZ-ZB-2024第(570)号),招标人为防城港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兴达2号客运码头配套建筑工程,兴达2号客运码头配套建筑工程拟建8栋1层商铺,总建筑面积约1548.42平方米。

项目招标控制价:陆佰柒拾叁万贰仟叁佰柒拾捌元陆角壹分(¥6732378.61元),具体金额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要求工期:  17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7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本工程涉及所有施工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标段划分:  分1个标段;

设计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质[2008]9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需至少成功完成1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免费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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