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广西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招标编号:

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YZ-G3-2024-00309)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电子邮箱购买文件,并于2025年1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YZ-G3-2024-00309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范围为0%≤下浮系数<100%(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标段号 服务内容及要求

A分标 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B分标 禽肉类(鸡、鸭、水产海鲜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C分标 蔬菜、水果、豆制品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D分标 米、面、油、调味料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分标 冻品类、蛋类、干杂、烘焙、奶茶原料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F分标 面包、糕点类、奶制品、米粉、饺子、云吞、豆浆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购合同采用一年一续签的形式,以供应商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作为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

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止(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售价: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电子邮件获取文件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邮箱,待核查完毕后将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证明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截图(电子邮件报名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1月15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5年1月15日 9点30分前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准时参加并签到。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保证金(须足额交纳):(交纳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分标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B分标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C分标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D分标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E分标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F分标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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