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黎塘食品公司屠宰场改造项目基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地区:广西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招标编号:

黎塘食品公司屠宰场改造项目基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塘食品公司屠宰场改造项目基建部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宾阳县黎塘食品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JZB202401C2-022   

建设地点:宾阳县黎塘镇  

建设规模:黎塘食品公司屠宰场改造项目基建部分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173.014589万元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黎塘食品公司屠宰场改造项目基建部分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并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壹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单位)、职称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5日 15 时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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