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东莞市厚街医院眼耳鼻喉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广东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招标编号:

东莞市厚街医院眼耳鼻喉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莞市厚街医院眼耳鼻喉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FGL-2024110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866,600.00

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

单价(元) 采购预算

总价(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超声乳化手柄 1台 85,000.00 85,000.00

2 裂隙灯显微镜 1台 150,000.00 150,000.00

3 耳鼻咽喉科工作诊疗台 1台 150,000.00 150,000.00

4 超声雾化器 2台 75,800.00 151,600.00

5 间接检眼镜 1台 70,000.00 70,000.00

6 眼科AB超声诊断仪 1台 100,000.00 100,000.00

7 ◆牙科手术显微镜 1台 160,000.00 160,000.00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附件3.1资格声明为准)。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参加采购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5 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01月0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30至10:00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10:00

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备注:现场购买;注: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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