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规

昌吉国家农高区清洁能源供暖运营管理-劳务分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地区:新疆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招标编号:

昌吉国家农高区清洁能源供暖运营管理-劳务分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昌吉国家农高区清洁能源供暖运营管理-劳务分包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昌吉国家农高区清洁能源供暖运营管理-劳务分包服务采购,招标人为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城建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昌吉国家农高区清洁能源供暖运营管理-劳务分包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XJZK-2024-097

3.项目概况:2024年-2025年采暖季对昌吉农高区清洁能源供暖(一期)锅炉房设备及附属管网、换热站等冬季供暖设施配备运行所需劳务人员及技术人员进行劳务分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包含的的全部内容。

5.服务期限:2024年-2025年总运营期210天(日历日)。

6.服务地点:昌吉国家农高区核心区

7.计划投资:200万元。

8.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

9.质量标准:保证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正常运行。

10.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

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完成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

6、在“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10:00时-2025年1月2日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相关资料、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投标人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3.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500元,采购文件 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月6日11:0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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