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机房存储设备维保项目
地区:山东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招标编号: |
总行机房存储设备维保项目
受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总行机房存储设备维保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ITC-GDLC2024-055
2.项目名称:总行机房存储设备维保项目
3.采购需求:通过采购总行机房内存储设备两年维保服务,以确保存储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4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
4.2、投标方需供提2021年至今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已开业的理财子公司存储设备提供自主运维或第三方维保服务案例证明一份;
4.3、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采购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4.4、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第三方给投标人使用房屋的说明文件;
4.5、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 6 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4.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报价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4.7、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报价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4.9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10、投标人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 6 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4、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第三方给投标人使用房屋的说明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7.1时间:2025年1月16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7.2地点:青岛市。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8.1时间: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