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东 类型:招标法规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招标编号: |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DC-2024-1212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的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
(二)数量:1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自采购人下达项目进场通知书后满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包专门面向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单位应当在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5年1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